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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中国测绘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来源:中国测绘报      2008-7-19 9:45:00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为全面回顾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测绘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展望测绘事业更加灿烂的未来,特举办改革开放30年中国测绘摄影大赛。大赛由国家测绘局主办,中国测绘宣传中心(中国测绘报社)承办。
  摄影大赛具体事项如下:
  1.参赛作品题材与内容:改革开放中内外业测绘活动的纪实图片;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行政管理、科研教育、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与测绘相关的图片;反映改革开放中测绘工作者的工作、生活的图片;改革开放30年来重大测绘事件的图片;测绘工作者拍摄的其它与改革开放、测绘相关的图片。既可是单幅作品,亦可是成组作品。
  2.参赛作品要求:
  (1)每位参赛者的参赛作品限在6件以内。
  (2)组照作品可以包括最多不超过10张照片,每张都需要标记分类代码和顺序标识。
  (3)数码照片、彩色、黑白照片(精放至7寸以上)或彩色反转片(推荐使用)均可参赛。请随稿附上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及地点、作者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限近年内拍摄的作品参赛。
  (4)正片:35毫米,镶嵌在一个坚固的画框里,以保护片子,在框子右上角用一个黑色圆点标明从哪一边看片子才是正确的。
  (5)数码摄影:来源于数码拍摄的照片或正片必须注明是由数码相机拍摄。要求拍摄未对画面加工,是JPEG格式,像素要求在400万以上。
  (6)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
  (7)照片和正片上不能标有参赛人的姓名或身份特征。
  (8)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诉。
  3.截稿时间:2008年11月底。
  4.由中国测绘宣传中心(中国测绘报社)组织摄影专家评奖。参赛作品择优陆续在《中国测绘报》《中国测绘》及中国测绘新闻网上刊出。
  5.奖项设置: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6.注意事项:
  (1)参赛者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作品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
    (2)参赛作品获奖者,一次性支付奖金(个人所得税自付)。对于摄影大赛的宣传和展示,中国测绘宣传中心(中国测绘报社)有权无偿使用获奖作品。如有它用则稿酬另付。
    (3)参赛作品除反转片外,一律不退。
    (4)获奖图片有可能在公布比赛结果时在媒体上发表,并同时纳入摄影比赛的图片库。
  (5)获奖者所提供的照片如有质量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出版和展览,组委会有权向其本人索要高质量的底片或正片的复制件。
    (6)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所反映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7.来稿请在信封上标明参赛,并请寄:
    100048
    北京西外紫竹院百胜村一号,《中国测绘》编辑部收
    数码图片请寄电子信箱:mapnews@126.com
    联系电话:010-68452816
    联系人:赵晓萌 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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