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南方都市报》评论部的约稿函,与别的媒体约稿函大异其趣,颇为新人耳目。
一是“当天回复”政策。“凡采用稿件或拟用稿件,我们将尽量在收到稿件当天进行回复”。
在一个几乎人人拥有博客的时代,人们不再习惯于等待漫长的评论审阅过程,而倾向于将对新闻和时事的评点随时发表在博客上,迟到的评论就意味着拾人牙慧。因此,在网络时代,新闻评论在历史上第一次凸显了与新闻同等重要的时效性,成为不折不扣的“易碎品”。作为传统媒体的报纸言论版,如果希望吸引、刊登这些鲜活的言论,只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拍板,决定是否采用,以免将广大作者的灵感耽搁在自己犹豫的过程中。
二是“不反对一稿多投”。唯一的例外是:“凡涉及本地(广深、珠江三角洲乃至广东)题材的稿件请只投我们一家。”
众所周知,在网络时代,由于信源的多元化和信息传递的便捷,新闻媒体“奉献独家新闻”几成理想化的追求;而“奉献锐利评论”则成为提升媒体品位、打造媒体品牌的重要一环。对媒体来说,“一稿一投”当然有利于独占稿源,然而由于版面容量的有限性以及时效性的限制,即使那些符合刊登条件的稿件也未必能够见报。而允许“一稿多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媒体甄别已发稿件的难度,却最大限度地尊重了作者的多元选择;而要求“涉及本地题材的稿件只投我们一家”,则守住了媒体“突出地方特色”的底线。总之,《南方都市报》这一要求,兼顾了作者和报纸两方面的需求。
三是作者有权拒绝删改。“如不愿意接受稿件删改,请于信中注明。”
编辑对于一篇稿件具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好的编辑被称为“园丁”,滥用权力的编辑则被称为“刀斧手”。因此,对于那些希望保持自己原汁原味观点的评论作者,除了导向正确和形式规范之外,应该尊重他们“一字不易”的要求。这一点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因为只有虚心的编辑,才会承认尚有许多作者的水平在自己之上,也确有一些作品“增一字太长,减一字太短”;编辑应当明确,其所擅长和引以为傲的领域,应集中于把关、策划和包装。
四是竞争不忘合作。“欢迎大家为《南方都市报》兄弟报——《新京报》评论版投稿”。一语揭示了和谐的媒体竞争、合作关系,值得那些习惯了恶性竞争的媒体反思。
这么看来,《南方都市报》的约稿函,实际上传递的是一种媒体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