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刊登了我市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受到极大关注。本报特别邀请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的专家柳成萱,于昨日上午10时至12时坐镇本报热线962111,对两项新办法进行解读。市民纷纷打进热线,就自己对新政策的疑惑向专家进行了咨询。
咨询现场异常火爆,不时出现三四位读者排队等候专家接听电话的情况。据统计,两小时内就有60多位读者打入热线。下午还有几十位读者继续打进热线,得知专家已经离开,都感到非常遗憾。
我们梳理了一些读者最为关心的问题,在此列出,以供市民参考。
问:以前从未买过医疗保险的、户口在我市的灵活就业人员,买两种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哪种更划算呢?
专家:这需要根据居民的年龄来看。如果是老年人、农村居民,则可以按照《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根据收入水平,有100元、200元、300元三个档次可供选择。同时国家会补助80元,则个人只需交纳20元、120元、220元。这一保险不设缴费年限,每年购买一次。如果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尚未找到工作,或是个体工商户等从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则最好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这样虽然缴费要多一些,但是报销比例也会相应较高。这一保险设有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
问:我的户口是金堂的农村户口,之前买了新农合,请问现在还需要买这两项新的保险吗?现在的和以前的有什么区别?
专家:新农合已经合并到了新的医疗保险中。以前农村居民只需缴20元钱,现在有了可供选择的三个档次,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且每档政府都会补助80元。比如选择100元的,则仍然只需缴20元,和原来费用一样。如果收入较高,可选择第二、三档,则报销比例较高。
问:儿童的缴费有何变化呢?
专家:儿童的缴费没有变化,依然是交40元,并且是由学校代收。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经过国家补助80元,就能享受较高的待遇,住院报销比例升为50%,且最高可以报销8万元。
问:我是双流的户口,现在在成都城区打工。现在实行新的政策,是不是要到成都城区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呢?
专家:不需要。全市均执行统一标准,只要属于成都范围,在我市任何区(市)县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就能享受相同的待遇。
问:什么时候可以参加新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呢?
专家:从每年的第四季度,即9月1日至12月都可以办理。由于新的政策刚出台,各区(市)县正在进行相关准备,估计近期将能进行收缴。
问:现在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打八折”了,该何时去更改缴费比例呢?
专家:按现行政策,个体参保人员按上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9.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类人员不需要自己去进行缴费比例更改,所缴费用的比例会自动按照新政策进行调整。如果是要按照新政策的4%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不建个人账户,则需要到所在区(市)县的社保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