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若乱收费家长可投诉
央广网沈阳2月27日消息(辽宁台记者房磊)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对家长来说,从孩子入幼儿园开始操心的事情就不少。幼儿园的收费管理更是家长们普遍关心的话题。最近,对于沈阳市公立幼儿园的家长们有一个好消息,沈阳市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规定:对公办幼儿园(全日制)保育教育费标准作出重新规定。今年1月1日起,沈阳市公办幼儿园降价。
按照规定,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伙食费。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伙食费属代收代管项目,收费标准由幼儿园与幼儿家长协商议定。
其中,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政府定价标准为:
城区:五星级950元/生/月,四星级800元/生/月,三星级620元/生/月,二星级520元/生/月,一星级420元/生/月。对实行差额或自收自支管理的公办幼儿园在此标准基础上可上浮10一15%。
农村:五星级480元/生/月,四星级430元/生/月,三星级280元/生/月,二星级240元/生/月,一星级190元/生/月。可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下浮10%。
特别值得关注的变化是,对于“不满勤如何收费”这次也做出明确规定:每月实际在园日累计不足3天(含3天)的,按天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超过3天不足10天(含10天)的,按半月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超过10天的,按全月收取当月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日据实结算。另外,规定中还明确提到,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一般长托孩子涉及此项收费)、伙食费,除这三项以外,不允许收取其他费用。如果家长遇到幼儿园乱收费问题,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