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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合理调整小学生入学年龄
来源:燕赵晚报     2016-1-8 11:18:00
 

 近年来“幼儿园复读现象”在社会各界引发不小的争议,去年9月份以来,从事教育工作的吕铁元委员对此现象进行了深入调查。建议把现行小学入学年满6周岁的规定修改为:按照(入学年-出生年)=6,就可以上小学。

  吕铁元委员介绍,由于小学入学严格录取“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满6周岁的孩子,导致不少九、十月份出生的幼儿园儿童不得不复读一年。据调查,河北省各市幼儿园或多或少都有因年龄限制而选择复读的孩子。不少“复读生”家长认为,孩子就差一两个月甚至几天的时间,然而因为年龄门槛,不得不重新回幼儿园复读,不仅耽误孩子上学的时间,而且容易挫伤孩子的积极性。

  据调查,湖北省、四川省、安徽芜湖等地已经放宽了小学生入学年龄。建议河北省也应该合理调整小学生入学年龄,解决“幼儿园复读现象”。

  一是建议放宽小学生入学年龄(12月31日之前满6周岁即可)。目前小学生入学年龄规定为“在8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那些9月份、10月份出生的孩子,因为这个规定就得在幼儿园多待一年,看着同龄的孩子都能升小学了,自己却不能,对孩子心理会造成影响。而相差一两个月在智力发育上基本是没有区别的,何况现在孩子的整体智力水平都有很大的提升,不应该再按以前的标准了。相信所有孩子是9月份后出生的家长们都有同感,也希望能将年龄问题放宽。

  二是建议把现行小学入学年满6周岁的规定修改为:按照(入学年-出生年)=6,就可以上小学。例如:2003年出生的不管出生月份,都于2009年入学,2004年出生的全部在2010年入学,依次类推。

  吕铁元委员说,这样做可以提高按照教育法应该入学儿童的比例,还可以有效降低产妇在8月集中剖腹产的比例,同时能有效降低学校非正常入学的比例,提高教育公平。

  吕铁元委员说,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目前正酝酿对严格的小学入学年龄规定“松绑”,学校在优先保障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的前提下,可考虑接收将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教育部官方网站留言答复网民关于幼儿园复读现象的提问时表示,如果父母送距离9月1日还差两三个月才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学校可否接纳,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义务教育法》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立法宗旨,“我们认为,学校在优先接收和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后有学额空缺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接收即将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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