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教育之乡”姜堰市主动调整幼儿园管理体制,由过去的乡镇投入、乡镇管理改为“市镇共管,分工负责”。姜堰市教育局“直管”全市幼教队伍,督导幼儿园保教工作。各镇中心幼儿园隶属中心小学,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并负责所属幼儿园的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
新学期开学前,该市又主动下调农村幼儿园收费标准,除了省示范园、市现代化园及城区幼儿园执行泰州市新标准外,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按新标准的90%执行,镇中心园以下的全部按新标准的8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