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上午从市教育局获悉,本学年我市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确定:2006年1月24日放寒假,第二学期(春季)开学时间为2月13日。
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寒假时间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放假前,学校要对学生集中进行遵纪守法、交通安全等相关教育;指导、帮助学生制订好寒假活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