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欧阳稳江) 近日,《第二次握手》作者张扬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第二次握手》(重写版)时,差错太多、隐瞒重印事实不付稿费等,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昨日,记者致电张扬,他确认了此事。
张扬的长篇小说《第二次握手》自1979年后正式出版,总印数高达430万册。去年4月10日,张扬与人民文学出版社就《第二次握手》(重写版)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约定由出版社负责校对校样、出版该书,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张扬支付报酬。
去年6月21日,张扬收到人民文学出版社寄来的第1版第1次印刷样书后,发现约80余处差错,出错率超过万分之一。同年10月16日,张扬在浏阳市图书馆发现《第二次握手》一书的封面和书脊,与第1版第1次印刷在字体和设计上均有改动,且里面的部分文字及内容错误已改正,但出版社在该书的版权页上仍标明“第1次印刷”,属于隐瞒重印事实,也未向他支付报酬。此外,被告还存在迟延支付稿酬,新浪网等网络转载未向原告支付报酬,阻断原告就该书韩文版进行翻译出版等违约行为。
为此,张扬要求被告就第一次出版印刷出现差错印发勘误表并赔礼道歉;支付第一次印刷稿酬的延期支付利息500元;就版权页造假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第二次印刷的重印本稿酬及延期支付利息共计11000元;支付网络转载报酬及延期支付利息共计1000元;对阻断《第二次握手》一书韩文版出版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要求与出版社解除图书出版合同,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