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快报
由《南都周刊》5月12日刊登的文章《思想界炮轰文学界:当代中国文学脱离现实》一文引发的关于当代中国文学的讨论愈辩愈烈。
我注意到,傅国涌先生和丁东在批判当代文学时,都提出文学与纳税人关系的问题。丁东先生说:“(文学杂志)既然用了纳税人的钱,公民就有权要求文学期刊对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有所关心,在涉及社会正义、公民权利方面,说一点真话,不要一味回避,一味沉默。”傅国涌先生也说:“一个作家活在这个现实世界上,拿了纳税人的钱,他(她)的写作是不是需要关心我们这个社会,承担他(她)应该承担的那一部分责任?”
看来,文学要为“纳税人服务”了。根据谁出钱,谁受益的原则,只要纳税人一声令下,作家们拿起纸笔当刀枪,按照纳税人指明的方向奋勇向前就可以了。
纳税人是谁?任志强、潘石屹是纳税人,“房奴”们也是纳税人,老干部是纳税人,白领小女生也是纳税人。众纳税人一起发作,作家们便晕头转向了。
同样,在关于社会正义、社会公平、社会责任的问题上,我不否认有相当一部分纳税人希望文学能够关注一些,承担一些,事实上也有相当的作家在关注这些问题,表达这些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始终认为傅先生、丁先生等人对文学界的谴责是不公平和不真实的,偏见源于阅读不足,丁东先生自己也承认自己“只是一个偶尔看一点文学作品的读者”)。但肯定也有另外一部分纳税人对文学别有所求,他们并不指望通过文学来了解现实,实现正义,而是通过文学来满足他们的各种审美需求。
至于公平、正义、责任的问题,他们可能会通过阅读政治、法律、哲学、历史去了解,或者通过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与途径去表达和争取。
可见,对于文学诉求而言,纳税人并不是铁板一块,而是散沙一盘。傅先生、丁先生代表不了纳税人,也代表不了纳税人对文学的诉求。如果非要找到一条满足包括丁、傅二位先生在内的全体纳税人对于文学的要求之道路,那只有两个字:宽容。
最后还要提醒一下两位先生,在中国,从理论上讲,能够称为纳税人的还是少数人。要求作家为纳税人服务无异于要求作家为少数人服务,那岂不是有悖于二位的初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