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录取原则
录取分数
天津招生计划
各省招生计划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录取原则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录取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达到我院在各省、市、自治区调档分数线,但不能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学院将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分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当我院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文化成绩必须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当年艺术类本科线,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分别按百分制折合,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数学考试,理科考生的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文科考生的数学成绩按照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

收 费 标 准

  实际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天津市教委、物价局批准标准执行。
  本科生学费:3200~4000元/年、人
  高职(专科)生学费:5000~5500元/年、人
  艺术类学费:8000元/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按不同住宿条件收取不同的住宿费,以新生入学须知公布标准为准。

学院的奖、贷学金及助学金情况如何

  学校为鼓励优秀学生设立市级理工科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院级陈奇奖学金、房信奖学金、城建学院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获奖比例为34%。对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理工科奖励助学金、自强自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渠道进行有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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