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国防生班招生简介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文件精神和国家教育部、总政治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南昌航空工业学院2003年招收海军国防生40名。
一、招收对象:
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填报南昌航空工业学院2003年海军国防生志愿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收条件:
(一)参加全 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达到南昌航空工业学院在当地的招生录取分数线;
(二)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三)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至2003年8月31日):
(四)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三、招收专业和省份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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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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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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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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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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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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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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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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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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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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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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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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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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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工程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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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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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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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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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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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器制造工程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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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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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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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器动力工程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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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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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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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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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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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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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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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控技术与仪器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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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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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审、体检、录取和签协议:
(一)报考国防生的考生的考生应参加政审、面试和体检。国防生政审、面试和体检工作由省军区负责、纳入军队院校招生组织和管理系统。考生须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
<二)考生统考成绩必须达到南昌航空工业学院在当地录取分数线。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对符合国家保送生条件且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的考生,按照国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经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可免试保送为国防生。
(四)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选培办、学生本人三方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考生家长(监护人)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学生及其担保人签名(盖章)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选培办。经复审复查合格、由高校和选培办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学生本人、高校和选培办各保存一份。
五、复审复查:
(—) 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须接受复审复查。
(二) 复审复查合格者,确认国防生资格、填写《国防生登记表》。不合格者,取消其国防生资格、按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在校内进行调整。
六、基本待遇;
(一)国防生从入校第一个月起,开始享受国防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其中学杂费3000元、生活费2000元),直到毕业。同时,仍可享受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二)由南昌航空工业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报考研究生。
(三)毕业后按协议到海军部队工作,担任专业技术军官或指挥管理军官。海军在南昌航空工业学院设立了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工作办公室(简称“选培办”),欢迎咨询。
联系人:海航政治部干部处调配科科长 崔 国
海航政治部干部处调配科干事 沈义银
联系电话:010—66959852或6695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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