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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出新规:择校生招录计划须公示
来源:京华时报      2010-1-18 13:41:00
 
    尽管平谷两会上传出“将取消高中择校”的消息,在全市尚属首次,但昨天市教委下发的文件表明,2010年本市还将继续实行“高中择校制度”,平谷的措施只是个例。市教委要求,择校生计划要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市教委下发的“2010年高级中学考试招生工作意见”中提到,2010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继续执行“三限”政策,即招收的择校生分数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择校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8%、择校费标准每名学生不超过3万元。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和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央和本市有关文件规定,将择校生计划纳入招生计划进行管理,并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择校生计划要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中考政策要点

  初中毕业生减2000人 示范高中跨区招生下调

  据了解,2010年本市初中毕业生预计为8.8万人。初步确定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模为9.3万人,其中本市安排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约6万人,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约3.3万人。

  相比2009年的数字,本市初中毕业生减少了2000人,总体招生规模也减少了4000人。

  意见指出,示范高中教育资源充裕可适当跨区县招生,而且重点向远郊区县倾斜。由于全市初中毕业生人数的下降,示范高中跨区县招生计划将在原来的基础上略作下调,以市教委下达的指导性计划为准。

  而一般高中原则上不安排跨区县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可在全市招生。

  提前招生人数不得超30%

  据悉,2010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提前招生录取、“招优”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种方式。

  提前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各学校招生计划的30%。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进行提前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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