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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生存与发展
来源:浙江教育在线      2009-4-21 9:04:00
 

  专修学院,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是在1993年国家实施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时应运而生的。到2000年达到鼎盛期,全国有各类专修、研修、进修学院1282所。2005年国家停止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招生,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发展出现了徘徊,部分专修学院停办注销。据2007年数据统计,全国尚有民办高等教育机构905所,但其中一部分已名存实亡,另一部分依附升格的民办本科、高职,不独立展开教育活动,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正渐渐从人们的视野中淡去。

  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中的“杭州现象”

  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是否还有生存的空间和发展的必要?

  2008年秋季开学,浙江全日制自考在校生达8.7万,其中95%的生源来自省内,80%的学生集中在杭州。杭州11家民办专修学院是浙江自考助学的主力军,合计有全日制在校生4.7万,占全省总生源50%以上,这11家专修学院分别是三联、江南、新世纪、育人、建人、人才、远大、之江、女子、省青年、市青年。除全日制自考外,这些专修学院还参与远程、业余成教、职业技能证书等项目培训,每年规模有数万人。

  2005年学历文凭停招后,杭州民办高等教育机构通过全日制自考,从2004年开始,连续5年带动浙江全日制自考在校生年增长万人以上,新的助学机构年增长20%以上,2008年浙江全日制自考在校生规模已超过浙江学历文凭在校生最多的一年(2004年5万余人),至此杭州民办专修学院获得了集体转型成功。与此同时,2000年全国参加自考学历考试的有1400万人,到2007年下降到956万人。2000年以来全国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数量平均每年减少5%,在校生人数也相应减少。杭州民办高等教育机构逆势上扬已成为令人关注的“杭州现象”。

  杭州民办高等教育机构逆势发展的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三个方面:(一)市场环境的影响,改革开放后在浙商群体的带动下,浙江城乡的老百姓富裕起来,培养子女读书有了经济基础。(二)政策支持的拉动,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长期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三)中坚力量的形成,如三联等品牌院校的引领作用,十几所专修学院骨干群体的互动,及浙江民办教育协会高教自考助学与培训分会、浙江省成教协会专修学院分会两个行业协会的协调。

  二、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六大理由

  杭州民办专修学院集体转型成功,说明只要符合市场需求,有政府政策扶持,行业内各院校齐心协力,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是能够走出困境的。以中国的国情,当前应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一)扩大内需需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目前,全国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在校生约90万,以每人每年平均花费1.5万元计,为135亿。2008年全国参加高考人数为1050万,平均录取率是57%,尚有450万人想读大学上不了,这是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可以生存和发展的市场基础。如果在今后的12年内继续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争取让其规模扩大两倍,达到在校生270万人,那就相当每年增加405亿的内需。

  (二)促进就业、延缓学生就业需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国际金融海啸,使得我国就业情况正面临严峻考验。全国900个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可让几十万至上百万的学生延缓三至四年就业,大大缓解当前大学生的就业压力。此外,其产生的135个亿消费还可间接解决十几万人的就业。

  (三)社会稳定和教育公平需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学习学生以高考落榜生和三校毕业生为主,这批学生知识水平相对偏低,如果他们没有地方学习,参加工作太早,既让家长不放心,也不利于社会稳定。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吸收这批学生,不仅让他们享受公平教育,也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预计到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40%,高等教育各类在校生规模要达3300万人左右,比现在增加约600万人。这个增量主要通过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来实现。

  (五)民办高校的发展需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我国民办高校的产生有两种方式:①办学积累滚动型;②捐资、投资型。但因政策制约,民间资本参与办民办高校的意愿越来越低。2008年除部分学校专升本外,全国没有新增民办普通高校。

  (六)继续教育发展需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继续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办教育涉足较少的领域。这个领域涉及面广,需求多、变化大,继续教育领域高等教育占很大比重,这又是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可以大展宏图的地方。

  从以上六个方面的需要来看,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不仅对我国教育事业、民办高等教育事业有巨大推动作用,同时能解决扩大内需、增加就业、稳定社会等重大国计民生问题。为了我国的现代化,为了我国的教育事业,要继续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三、对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五点建议

  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区别于民办高校,后者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自发文凭,前者可参与高等教育,但自己不能独立发文凭。学历文凭时期是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黄金时期,那时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有专门的办学项目,当时教育行政部门设定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层次,如学历文凭、远程教育等高教层次项目,各省市只有专修学院以上层次的院校可申办。近几年从杭州的办学实际情况看,教育行政部门原设定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层次已被突破,高教助学、远程教育、业余本专科成教等,专修学院能办,专修学校和培训学校也能办,这种混杂办学的局面不利高等教育保证教学质量,也增加了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难度。

  为了支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发展,更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的规范管理,我们有以下五点建议:

  (一)重新确定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定位,对其进行政策扶持。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属于高等教育层次的项目划给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如高教自考助学、远程教育、业余本专科成教等。

  (二)国家设定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这个标准应低于民办高职的设置标准,但高于其它中等教育机构的标准。当标准出台后,对全国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进行一次评估,达到标准的重新确认,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给予撤销。

  (三)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达到条件的可升格为民办高职或本科。目前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已不再审批新的专修学院,如果新的设置标准出台后,应允许符合条件者申办新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民办中等教育机构升格为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四)建议将全日制自考助学作为现阶段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主要办学项目。经过20年的实践,全日制自学考试已发展成全日制自考助学教育,建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各省教育考试院为管理主体,进一步改革、完善、规范全日制助学教育的各项制度,推行高职类自考,实行教育考试和过程学习综合评价相结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度提高毕业率,促进全日制自考助学教育的健康发展。

  (五)建议能把“继续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写入正在制定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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