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及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江西省九江市民办教育协会日前出台了《九江市民办教育行业自律公约》。
公约要求各民办学校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依法办学、保证质量、互相尊重、公平竞争、诚信发展、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依法诚信招生,合理收费退费,规范学校管理,保证办学质量,优化校园环境,自觉接受监督,开展公平竞争,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全市民办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打造九江市民办教育的优质品牌。
公约要求各民办学校应自觉遵守有关要求,相互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九江市民办教育协会将在九江教育网上为各民办学校设立诚信档案,对成员学校的违约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公约行为的民办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公约并触犯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将向政府主管部门检举并提出处理意见。
据悉,《九江市民办教育行业自律公约》实行后,凡持该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及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均必须自觉遵守公约的各项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