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夹缝中求生存”的民办学校将越来越有望与珠海公办学校站在同一“起跑线”。20日,在珠海市政府组织的“2008市人大、政协新春座谈会”上,副市长邓群芳率相关职能部门,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珠海市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即将实施的新举措征求意见。在这些新举措中,有多项措施将突破现有的体制,比如:在教育用地规划内的土地利用指标,将可以采取行政划拨方式用于民办学校等。据悉,这些措施的实施将使珠海在促进民办教育发展领域再次“领跑”。
据《珠江晚报》报道,除了在规划用地上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珠海市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举措还包括:民办学校接收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其办学条件如达到自建学校以及教学水平达广东省相关标准,将获公办学校在校生人均教育事业费支出的100%的补助,而租赁办学的民办学校亦将获得人均50%补助。这一措施是在珠海市去年出台的“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意见基础上为民办学校再次“加码”。
另外,珠海市还将制定全市统一的民办学校教师工资保障线;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教师还可适当配给公办教师编制,这对珠海市现行的人事制度也将是一项突破。另外,新举措中还对民办教育奖励专项资金、民办学校教师的调动入户等问题都给予了一定的扶持。
市教育局局长钟以俊表示,拟出台的这些新举措一方面可以让投资者能够放心大胆地投资教育,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另一方面,民办学校在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上的提升,也将帮助政府缓解日益增长的中小学学位缺口压力。
据介绍,虽然国家和广东省均对加快民办教育发展提出了“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要求,但在政策层面,仍然缺少明确的和可遵循的政策上的细致引导。针对业界称为政策上的“真空地带”,珠海市推出的系列新举措,将成为具有借鉴意义的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