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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奇帆提出用足用好用活政策促进民办教育大发展
来源: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2008-9-1 10:44:00
 

    8月27日下午,重庆市学习贯彻全市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在合川召开。座谈会的主题是:围绕落实“314”总体部署、打造西部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教育中心的战略目标,研讨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精神,用足用好用活政策,加快重庆民办教育发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雅棠,市委、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人大、市政协有关专委会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民办学校举办者或法人代表,市民办教育协会,有关区委区政府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有关新闻媒体等120多人出席了座谈会。

    会上,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彭智勇就贯彻全市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的有关情况作了主题发言,合川区、江津区、有关民办学校和市级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先后发了言。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民办教育高度重视,出台重大政策措施,召开工作会议,民办教育面临良好发展机遇,许多区县和民办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大家对实现我市民办教育的宏伟目标充满了信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雅棠讲了话。他强调,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市政府《意见》和奇帆市长的讲话。二是从人大和政协的角度,要求各级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坚定不移、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好市政府这两个文件。三是人大将加快立法步伐,尽快把《重庆市民办教育条例》立法列入立法计划。

    黄奇帆常务副市长就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市民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以下具体举措。

    一、统一认识,提高民办教育的地位
    对《意见》十条政策的理解,核心是抓“同等”两个字。全部十条政策的设计构想就是针对在十个方面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有“不同等”的地方提出“同等”。再经过一年左右实践,到市人大立法《重庆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条例》的时候,市政府提交给市人大条例的内容会更丰富。目前的主要工作,就是把《意见》已有的政策用足用好用活。
    发展民办教育,不仅要像支持非公经济的理性角度来理解和贯彻落实,更是我们实实在在的工作目标,内在的需要。重庆要实现普及高中,就要办好中职学校。必须依靠公办、民办一起加快努力、加速发展,这是提高整个重庆劳动力素质和竞争力的内在需求。


    二、抓住关键,办好民办高等、中等学校
    民办学校在办学过程中要抓住办学的四个内在要素:第一个要素是学校有相应有形资产,即必须满足符合相应要求的办学硬件条件。学校举办者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切实保障办学投入。第二个要素是学校有优质的人力资源,包括师资、学生和管理人员。第三个要素是学校应该有一个好的文化内涵。从学生爱学校、爱老师,到爱国家、爱民族;从学校的学术自由讨论,到校长的自主办学;还包括联系实际、道德情操培养等等。第四个要素是办学体制。要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民办学校要由教育家办学、自主办学。
    民办学校办学要形成六个方面的特色:一是自身的办学特色。民办学校必须立足社会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需求,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办学特色。二是一流师资队伍。学校的师资必须能满足实际需要,有较高水平,而不是简单的看学历、职称。三是吸引优质生源。现在的招生制度造成民办学校的生源较差,应当从两方面加以改善,一方面是社会提高对民办学校的认同,另一方面民办学校应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来吸引优质生源,促进良性互动。四是独创的办学理念。表现在有明确的学校定位、教学的学科建设、如何突出自己的特色、如何提高学校的竞争力等。五是良好的校风。比较宽容,不浮躁,不急功近利,有好的氛围。六是充足的办学资金。有比较充足非政府来源的经费支持,学校举办者必须多渠道保障办学资金。

    三、推进民办高等、中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举措
    (一)明确高等教育远期发展的结构性目标。按照打造西部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教育中心的战略目标的要求,到2017、2018年,我市大学毛入学率到50%,在校生达到有130万规模,高等教育的学校结构应该是:研究性和综合类大学占40%左右,剩下的60%是一般性大学、高职学校、独立学院和成人高校等。其中60%里面有一半是民办,一半是公办,即是高等教育结构的“433”。
    (二)调整民办教育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一是结合学校实际和社会需求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层次,不应过分计较学位和论文。二是合理确定学校发展规模,不能过分贪大求全。三是维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性,不能“官本位”。四是遵循学校发展规律,实施科学的发展规划,不能过分负债,避免超常规发展。五是强调以能力为主的培养目标,不能局限于文凭、学历。
    (三)认真解决民办教育的融资困难问题。一是规范社会资金投入教育的章程,明确参与办学各方基本的责任、义务,切实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市政府可考虑将接受的非定向教育捐款向民办教育倾斜。二是财政对民办学校的生均经费投入,应按照《意见》要求一视同仁。财政部门要将其具体化,形成实施意见,从制度上保障民办学校资金投入的增加。三是在沙区大学城、合川民办高校园区的民办学校已享受了包括基础设施在内的政府对环境和公共设施的投入,民办教育应集约化发展。四是高校招生计划按照每年扩招数的30%分配给民办高校,适当增加民办高校的学费收入。五是由市民办教育协会牵头,组织社会资金(资本金5亿人民币),尽快建立“重庆市教育担保公司”,为全市民办学校提供贷款信用担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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