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记者5月4日获悉,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将就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草案中几个主要问题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该草案。
据了解,草案于去年6月20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去年11月26日和今年3月26日提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国安表示,草案在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前还充分征求了各省级部门和市州的意见,法工委此次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几个问题也是常委会审议过程中引起激烈讨论的问题。
记者注意到,此次法工委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问题都重在保障民办教育者的权利,如保障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应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这一问题就关系到此前颇受争议的民办学校教师是否应参加事业单位保险等问题。而现阶段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快速的发展需要哪些措施等问题也能让关心民办教育的公民一吐为快。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表示,公民可上网查询该草案全文,并可于5月20日前将自己的意见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信函的方式反馈至法工委法规一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