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巴中市教育局上线阳光政务热线栏目时,巴中人文学校校长何义菲反映:“我代表巴中城区几所民办学校向教育部门反映,关于民办学校去年的委托费什么时候给我们补下来?现在马上放假了,我们还要给老师发工资。”
巴州区教育局副局长李枰德当场与何义菲进行了交流,对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并承诺将尽快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争取在放假前把应拔付的部分到位。
6月24日,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姚仕君,巴州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王正智、计财科长李松涛、成教办主任张显泽等组成调查组,前往人文小学对何义菲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
经查,从2006年秋学期起,区政府委托巴州区教育局与部分民办学校签订了委托协议书,委托民办学校接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并给予一定的委托经费,民办学校向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收费与公办学校一样,经测算委托经费标准为每生每期300元。2008年秋,该区委托了8所民办学校举办义务教育(仅限初中,小学未委托),共支付委托经费182.79万元,已于2008年底全部拔付到学校。人文学校2008年秋委托接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32人,委托经费为39600元,已全部兑现。2009年春学期,人文学校委托接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09人,委托经费为62700元,目前已拔给该校到位经费为40400元,下差22300元。由巴州区政府承担的生均公用经费部分已全部拔付到位,由省级承担的经费部分目前还没有拔付到区财政,下差人文小学的部分为省级承担的经费部分。区教育局明确表示,只要省级承担部分的经费到位,将尽快分配到各校。因此,何义菲反映的民办学校2008年的委托经费未兑现到位的问题不实。
何义菲声称:“当时在热线电话中我自己说错了,我说的是今年的委托经费未拔付完。”何义菲表示,他本人包括其它接受委托的民办学校对市、区教育局高度重视解决、及时答复他所反映的问题,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