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积极采取措施,鼓励扶持民办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档次。泗洪的民办教育经过10多年发展,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涵盖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多层次、多体制民办教育体系。截至2009年7月,全县经过批准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116所,其中,职业学校5所,普通高中7所,初中6所,小学3所,幼儿园84所,培训机构11所,在校生6.51万人。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县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有效提升民办学校的竞争力,泗洪县政府为民办学校送去了一系列“大礼包”。
力促扩张规模。泗洪县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对新建、扩建民办学校用地采取出让或划拨方式优先供地。对出让供地的,在扣除取得土地成本后的净收益部分,由财政全额奖励。民办学校新建、扩建过程中,不再收取市权范围内的各项规费;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免收学杂费政策;对办学条件好、教学水平高、在校生数达到1500人、2000人、3000人、4000人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当年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提升教育档次。泗洪县用“真金白银”刺激民办学校争创品牌。民办学校对外挂靠省内外一流名校,对内实行兼并重组,在外挂和重组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予以减免;鼓励星级创建,民办普通高中创建成省四星级普通高中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创建成省三星级普通高中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创建成省级、国家级示范性学校(含教育现代化学校)和优质幼儿园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对被省、市评为规范管理先进单位的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分别一次性奖励8万元、3万元,高中阶段以下的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万元。
打造名师队伍。泗洪县极力打造名师队伍,对已在该县民办学校任教,享受政府津贴的省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教师和名校长,除按市有关规定每月分别发放1000元、800元津贴外,县政府另外每月分别补助500元、400元;对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县政府每月补助500元。对从县外新引进的省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教师和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在该县民办学校任教一年以上并继续留任的,除享受上述名师奖励外,县政府分别再一次性奖励3万元、1万元、5000元。同时,强化教师培训,民办学校教师培训纳入全县师资总体培训计划,按照公办学校教师进修培训的补助办法和标准给予补助。对取得教育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一线教师,除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外,在泗洪任教期间,县政府每年奖励3000元,连续奖励三年;对按规定为教师办理养老保险的民办学校,县财政对应由学校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用给予50%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