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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市将对中介服务、民教行业进行税收整治
来源:文登网     2008-10-27 11:26:00
 

      连日来,文登市地税局组织税务人员,主动上门为两个行业从业人员进行税法宣传,向他们详细讲解税务登记管理、征收认定、税种核定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同时,税务人员还对这些机构的税务登记、会计核算、申报纳税情况进行了摸底检查,指出纳税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文登市地税局征管科韩海涛介绍,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中介服务机构的会计帐簿不全,取得收入不下帐、不开具发票、不进行纳税申报,直接导致税务机关对有帐的难以查出问题,没有帐的更是无从检查,给国家税款造成很大的流失。为加强税源控管,规范纳税秩序,文登市地税局近期将对全市中介服务机构和民办教育两个行业进行税收专项整治。

  据了解,文登市现在有各类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税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11家,在地税机关办理登记的各类非学历培训的民办教育机构12家。由于有些机构在以往执行税法过程中不是很规范,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尤其是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由于对教育税收优惠政策有所误解,漏缴税款现象较为突出。据税务机关统计,2007年度文登市12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累计纳税仅有6.7万元。我国在教育劳务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劳务取得收入可以免征营业税。也就是说,只有“学历教育”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非学历机构不在此列。

  韩海涛还告诉记者,各类民办机构的经营者,举办的培训班、辅导班、特长班、课后班等,不属于国家学历教育的范畴,不能享受教育劳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应当按规定纳税。同时,也提醒广大中介服务机构,取得收入一定要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一定要进行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将于4到7月份,对这两个行业进行税收集中整治。

  这次整治的范围是从事律师、评估师、会计师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高收入个人、民办教育机构、培训机构等社会办学团体。整治的纳税期限为2007年度,对有明显涉税问题的纳税人,地税部门将延长检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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