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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公办一起查 山西晋中治理高考补习班"动真格"
来源:山西日报      2009-7-21 10:59:00
 
  民办公办一起查,发现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主要领导和责任人 

    时下正值暑假,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全面铺开。七月中旬,晋中市教育局专门就规范高考补习班发出通知,要求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严审民办高考补习班,严查公办高考补习班,一旦发现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主要领导和责任人。 

    民办的高考补习班是目前补习班市场的主体,通知要求,凡辖区内民办高中或民办教育机构举办高考补习班者,必须依照规定按程序履行逐级申报审批手续。举办高考补习班的学校或机构,要将补习班的办学地点、校舍设施状况、校长(法人代表)情况、任科教师情况、年度招生计划、编班情况、课程开设情况、作息时间以及收费详细标准等以规范的文本申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以红头文件报送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经市教育局书面正式批复后方可执行;各民办高中和其他机构举办的高考补习班(补习中心)必须根据校舍条件和教师资源情况严格控制规模,不得擅自扩大班容量。 

    通知再次重申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举办高考补习班",并规定不得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不得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举办补习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往届高中毕业生在本校报名参加高考;凡有高考补习班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于今年9月1日前剥离出来,妥善安置。对于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条款严肃处理主要领导和责任人。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违反规定的各种行为实行责任追究,除视情节分别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撤销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各种荣誉称号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如果辖区内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出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先取消其荣誉称号,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让那些违反办学规范的学校及其领导和有关负责人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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