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5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今年民办学校年检工作于近日展开。省教育厅明确:年检中对连续三年未开展办学活动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将取消其办学资格。
据悉,此次民办学校年检的对象是我省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培训学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具体时间确定为:11月起至12月底前,年检在检查学校办学思想、人员师资及教学设施、财务状况、安全稳定等情况的同时,还将检查有无乱招生、违规发布招生广告和简章,不按规定收费及退费等的情况。按照我省要求,经年检合格和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将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印章,年检结束后将年检结果在媒体上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