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办中小学校收费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民校回报率控制在生均成本8%以下,记者昨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目前我市正在对市直5所民校(中加柏仁学校、中港英文学校、福泉中英文学校、景贤学校、江门迪生学校)进行成本审核,计划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对民校收费实行政府统一定价。
民校回报率不得超过8%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行为,近日,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确定民办中小学校的学杂费包括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体检费,标准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该校近3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和合理回报率制定。《通知》明确民办中小学的回报率暂时试行如下标准:省一级学校不超过生均教育成本的8%,市一级学校不超过7%,县(区)一级学校不超过6%、一般学校不超过5%;此外,《通知》还明确,“承担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民办中小学校,应按省规定的范围和财政补贴标准对学生相应减收费用”。
对于上述通知精神,我市部分民校负责人表示,当前,金融风暴下,民办学校经营都比较困难,很多学校的运营利润非常薄,能够维持收支平衡就不错了,在维持运行的状态下,很难达到《通知》规定的回报率。
不得提前预收学位费
《通知》还规定,民办中小学校须按学期收取学杂费,不得提前向学生预收学位费;学校自行组织学生入学考试的,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考试费。民办中小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由学校按实际管理费用和成本提出,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执行,而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则参照公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管理。
市物价局副局长吴子强表示,《通知》中规定的“民办中小学校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费的减免以及其他救助办法,也应在招生简章上明示”的做法,在我市早就已经实行。据物价部门调查了解,由于有竞争且要考虑生源问题,我市的民办中小学校的收费基本都比较谨慎。“民校在制定收费标准的时候,也会考虑到社会的承受能力、教学质量以及对于未来发展的设想,因此,定价都不是乱定的,他们自己的定价也比较正常。”
虚假广告致学生退学全额退费
《通知》中规定,民办中小学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要按照学期收取学杂费、住宿费。受教育者经批准休学、转学、退
学,必须在办理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退费,其中,受教育者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办学单位应退还所缴学杂费、住宿费的90%;入读时间未满一个月的退还70%;入读时间满一个月(含一个月)不满二个月的退还50%;入读时间满二个月(含二个月
)不满三个月的退还30%;入读时间满三个月(含三个月)的,所缴学杂费、住宿费不予清退。如果学生入读后中途死亡或因疾病中途退学的,所缴学杂费、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计算清退。
《通知》还规定,如因办学单位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受教育者退学的,办学单位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造成学生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