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15类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可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可仍有个别家长不清楚,而在民办学校执行该政策时又遭遇“阻力”,怎么办?
为使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让老百姓受惠,昨日,记者了解到,市教育局局长已经再次发出紧急通知,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要对每一个非佛山户籍学生进行核准,凡是符合15类可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非户籍学生条件的,马上提醒其家长申报。
疑问1
家长对政策不知情?
回应:学校要对每一个非户籍学生进行仔细核准
今秋起,我市城乡同步免费义务教育对象从本市户籍人口,延伸到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相关政策详见本报2008年8月6日A02版)。本是一项惠民好政策,但由于个别区或镇街在执行过程中,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民办学校对政策理解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有的家长依然“蒙查查”。
为了不使符合条件的学生错过本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市教育局在暑假前已经下发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前日下午再次向五区教育局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区要进一步明确免费对象的确定和核实,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方案,重点检测监督各学校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消极对待或不作为现象,并及时纠正。
“不能让任何一个符合条件的学生错过这个好政策!”市教育局局长冯彦荣昨日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要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向家长公开宣传可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15类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的范围和条件,以及免费的项目和标准等。此外,学校还要对每一个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进行仔细核准,凡是符合条件的学生,要马上提醒家长向学校申报。经审核后,凡是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以享受到免费义务教育,如果家长已经缴费的,学校必须退费。
疑问2
民办学校学生没有“政策性借读生”概念?
回应:民办学校不落实,校长要负全责!
按政策,政策性借读生可享受与户籍生一样的免费义务教育,而且这一政策同样适用于民办学校就读的15类政策性借读生。但是,由于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不分“市内”“市外”,而且其招生不分“借读生”或“政策性借读生”,因此,部分民办学校对“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概念很模糊,所以无法给出明确答复,有的民办学校则以“我们是民办”为由,表示该政策不适用民办学校。
对此,市教育部门要求各区教育局要迅速召开民办学校校长免费义务教育工作会议,帮助各民办学校准确理解相关政策规定,让他们能够认真组织和开展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和审批的相关工作,将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在民办学校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政策落实到位。
“如果民办学校拒绝落实政策,校长要负全责!”冯彦荣强调说。
对此,市教育局还公开了市以及五区教育部门扶贫助学和免费义务教育咨询投诉电话,供广大学生家长咨询和投诉(具体电话详见右表)。
政策解读:
“同一区连续暂住5年以上”只需提供一项证明
今年,免费义务教育对象延伸到13类政策性借读生和华侨子女、台湾同胞子女共15类人。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非户籍人口在我市同一区内连续暂住5年以上(含5年,下同)”这一类。有家长反映,有的学校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太多,过于繁琐。对此,市教育部门昨日特别强调,关于“同一区连续暂住5年以上”这一条件,家长只需相关的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根据文件,政策性借读生的第12类是“非户籍人口在我市同一区内连续暂住5年以上,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有计划生育证明并依法纳税的适龄子女”。其中列举的各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但是,其中对“在我市同一区内连续暂住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只需要提供下列其中一项即可:一是由公安部门或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发出在我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5年以上的暂住证;二是提供在我市同一区工伤部门发出的连续5年以上营业执照证明材料;三是提供在我市同一区依法纳税连续5年以上的税务登记有关证明材料;四是提供在我市同一区内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5年以上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佛山市教育民生咨询电话
扶贫助学 免费义务教育
佛山市教育局 83205059 83205084
禅城区教育局 82668514 82668521
南海区教育局 86335439 86237720
顺德区教育局 22830206 22830218
高明区教育局 88282311 88282311
三水区教育局 87733051 87733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