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将叫停“公办民助”、“名校办民校”等办学模式。省政府规定:今后以国有资产为主体的改制学校,原则上应改为公办学校。多渠道筹资并以非国有资产为主体的改制学校,原则上应改为民办学校。(详细报道见A05版)
“名校办民校”是特定时期的产物。应该说,在一定时期内对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优质教育的需求,也起到了一些积极的作用。但是,这样一种办学模式有着很多弊端——
首先,“名校办民校”不利于义务教育的全面实施。名校的优质教育资源是国家的,而“名校办民校”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利用国家的教育资源让学生家长掏钱买他们本来不该买的单,从而使义务教育大打折扣。
其次,“名校办民校”使真正的民办学校难以发展。名校办的所谓“民校”利用了国家现成的优质教育资源,而真正的民校却要从零做起,二者根本就不在同一起跑线上。明显不公平的竞争,使原本就举步维艰的民办教育更加艰难。
再次,“名校办民校”导致择校风愈演愈烈,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和强化了家长的择校心态,使择校费年年攀升,加重了群众负担。
更重要的是,名校办的所谓“民校”,公不公,私不私,产权不明晰,机制难健全,难免出现损公肥私等情况。
经过数年的实践,“名校办民校”的各种弊端日益明显。近年来,在省“两会”乃至全国“两会”上不断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取消“名校办民校”。令人欣慰的是,我省率先走出了这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