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名校”办“民校”之风愈演愈烈。正在召开的海南省“两会”上,民建海南省委建议各级政府立即停止义务教育公立学校“国有民办”的做法,还社会一个和谐、公平的教育环境。
海南省政协委员指出,“国有民办”、“一校两制”直接违反了国家《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政策,搅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重了学生负担,剥夺了贫困家庭孩子享受良好教育的权利,是极大的社会不公。
民建海南省委在提案中指出,所谓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一校两制”或“国有民办”的学校,是指以体制创新的名义,在同一学校内分批次招收新生,而且按不同批次收费。但却逐渐演变成“校中校”等现象。其实质是利用国家有形和无形资产,牺牲国家和大多数贫困学生的利益来谋取少数人的利益。
按照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初等教育应该是免费的。早在2006年,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就严厉指出,从当年起停止审批义务教育新的体制改革学校,不准搞“一校两制”,更不准以改制为名高收费。公立学校“名校”办“民校”以收取高昂学费的做法,明显是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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