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非法办园、审批不严、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省教育厅近日要求各地年底前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新核发办学许可证。
此次清理整顿的对象包括民办幼儿园和民办托儿所。省教育厅要求:已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要重新核发办学许可证,对其中不具备基本办园(所)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将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未经教育部门许可的学前教育机构,凡符合或接近当地基本办园(所)条件,可限期补办办学许可证,对不具备条件的要坚决取缔。通知中还强调,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必须持证上岗。
鉴于外地出现的校车安全事故,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校车的安全管理。使用校车的民办幼儿园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跟车教师负责上下校车时清点核对人数,校车驾驶员负责在收车锁门前检查车内幼儿是否全部下车,严防将幼儿遗漏在车内。托儿所幼儿应由家长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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