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扩大了对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学生的资助范围。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三项资助,部分符合要求的民办学校也可申请。记者昨日从佛山市教育局获悉,为落实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教育部门正在抓紧审批和申报工作。
民校申请须兼具两个条件
根据《意见》规定,民办普通高校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如果要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即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并且举办者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对此,佛山市教育局大中专职教科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前民办学校并没有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的途径,不过佛山的中职教育已经有了很完善的资助体系,由区财政按照属地原则设立扶贫助学专户。对于意见中提出的民办学校举办者提取5%经费用于资助贫困生的规定,目前已有个别民办学校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免收学费,但是否严格按照5%的标准执行就不一定了。”该负责人认为,如果确实按照文件执行,则应该建立相关的完善检查和监督机制,具体申请办法还有待省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高校奖学助学力度今年最大
“无论从数额上还是从指标上,国家今年对高校的奖学和助学力度比任何一年都大。”佛山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副处长钱灿平说。根据《意见》,国家共有3项资助金用于高校,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为在校生的3%,适当向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钱灿平表示,佛科院肯定会按照省有关要求来办。
除了奖学金外,对于家庭贫困学生的生活补助,《意见》规定资助面约为在校生的2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钱灿平介绍,佛科院目前贫困生的比例约为15%—20%,即约为1500人—2000人左右。“我们界定贫困生的方式首先要有当地低保证,并要求开具当地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贫困证明。目前,学校正在办理对贫困生的生活补助。”钱灿平说。
原有补助措施继续施行
此前,佛山市对于低保家庭子女已有相关补助政策,根据佛山市2005年公布的扶贫助学标准,对于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低保家庭学生,每人每年补助学费3000元,并补助800元—1200元不等的生活费。
佛山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资助体系与原有的补助办法并不矛盾,而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给予中职贫困生更多的资助。
据了解,目前佛山全市共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逾6.8万人,考虑到许多在读中职学生来自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新资助体系规定的资助对象是中职学校一、二年级所有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农村户籍学生。然而,由于佛山早在去年底就已全面取消农村户籍管理制度,因此,佛山市教育局大中专职成科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仍然在研讨当中。“我们计划除区政府所在地镇街户口以外的学生都作为农村户籍,纳入资助范围,但需要等省相关部门批示。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标准是以低保标准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