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日前,广州市海珠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措施,严格管理筹设期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按照一校一案做好筹办学校的批办工作。由于一些民办学校采取教室里能容纳多少人就招收多少学生的办法,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略了教学成效,因此,该区决定对超规模招生的学校不给予超规模招收部分学生学籍、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前不给予加具意见、不发放民办学校专项扶持基金、取消当年评奖资格等措施加以控制。如今,该区已将辖内31所民办中小学纳入质量监控范围,从而使4万多名在民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受益。
近年来,学生家长和民办学校发生的纠纷中,对教学质量不满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起因。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参差不齐,除了学校自身原因外,教育主管部门监管、督导不到位,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广州市海珠区采取一系列严格措施,从筹设期学校这一可能产生问题的环节入手,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只重规模、漠视质量的倾向,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责。需要提醒的是,严格的监管固然重要,而贴近民办学校发展实际的引导措施则更是真正解决问题的良方。比如,对于民办学校质量评估和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应该放手交给相应的社会中介组织,这也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明确提出的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