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民办教育 >> 民校faq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民校大学生盼助学贷款 风险谁担成难解问题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2007-10-18 16:52:00
 
         山东省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已经签订,各高校都在积极做着贷款申领的准备工作。但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民办高校学生将不能享受由国家财政补贴的国家助学贷款。对此,一些民办高校的贫困生希望,国家助学贷款能向他们敞开大门。

    驻济某民办高校学生小赵是今年参加高考、经过省招办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的计划内统招生。由于家庭贫困,他本来想上大学后通过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问题,不料进校后才知道,民办高校不能办国家助学贷款。如今他进退两难:不贷款就缴不起学费,而退学后家里的经济条件又不允许他复读。

    类似小赵的情况,在民办高校中还有很多。“现在我办公桌上几乎每天都有三四份学生欠缴学费的申请,都是些500多分的好学生,实在不忍心让他们辍学,学费只好先欠着。”山东英才学院的夏季亭院长告诉记者,目前学校的贫困生约占10%,今年秋季开学到现在,学生欠费加上给贫困生减免的学费已达220多万元,学校实在有些不堪重负。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今天采访了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各民办高校(包括计划内招生)不在这次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范围内。如果民办学校愿意自己负担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并且与有关银行达成协议的话,可以参照我省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执行。

    夏季亭表示,学校以前就很想帮助学生办理助学贷款,但因为是民办高校,一直没有办成。现在省里出台了新的助学贷款政策,下一步学校将和农信社联系国家助学贷款的事情,“希望有关部门能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要求对民办高校一视同仁,让民办高校的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据了解,日前北京、上海相继出台了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规定具有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质的民办学校的计划内学生,将能与公办高校学生一样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其贴息全部由财政负担,风险补偿金则由学校与财政共同负担。一些民办高校希望,我省能参考一下其他省市的做法,把民办高校的计划内学生纳入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范围,由政府、民办高校和学生共同承担风险,帮助更多的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杏 坛 书 架 关 注 成 长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教育服务
·在好老师和跟谁学之间划上..
·孔令义:书法艺术应在科学..
·山东高青县田横小学女教师..
·广西:3年内将投入60亿元发..
·改革开放30年:八大变化见..
·警惕:五种不正确的家庭教..
·石家庄市直各局深入开展主..
·葫芦岛:特殊的国防教育宣..
·辽宁省教育厅:组织学生滑..
·利川着力抓好廉洁征兵教育..
更多..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