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负责人表示,公办普通高中办改制“分校”,必须严格执行“四独立”的原则: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核算、独立办学。凡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分校”要限期整改,否则取消办学资格。
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在分组讨论时介绍,该市正探索人事代理新办法:新进民校的教师,进人才中心;老公办教师进民校的,身份保留,财政不发工资,由民校为其发放工资和办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