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以来,我国民办教育发展迅速,到2000年,全国民办教育机构已发展到6万多所,在校生1000多万人。其中,到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学校达89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1202所。仅在河北、山西、江苏、浙江等11个省市自治区中,民办教育机构的资产总额已达到274亿元。
但是民办教育在整个教育事业中所占份额仍然较小,其中民办小学占1%,民办普通中学占5.7%,民办职业中学占13.3%,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扶持民办教育措施不够有力,有些民办学校产权不清、管理不规范。因此社会各界不断有人呼吁,尽快出台《民办教育促进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