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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签证新条例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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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05-8-24 19: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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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5月6日起,所有在英国驻北京大使馆申请学生签证的申请者应该在星期一至星期四的上午9点至11点提交。使馆将只就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考虑学生的申请。在下午3点钟申请者就会被告知签证是否被签发或拒签,又或者(在特殊情况下)是否被需要进行一个面谈。 与此同时,英国驻华大使馆在北京还开展了一项签证便利业务——快速通道,学生或者学生的代理机构可以向签证官提交签证申请同时不必一定前来使馆面谈。 如果您已获得了英国学校或大学的全额奖学金,或者您将在英国进行博士研究生的研究工作;或是你在近三年之内曾经到过下列任何国家: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挪威、荷兰、葡萄牙、西班牙或瑞典);或是您已经超过60岁,并且前往英国探望您的母亲、父亲、姐妹、兄弟、儿子或者女儿;或者您将申请英国的定居签证。 如果您符合使用“快速通道”的资格,那么您或您的代理应该将您的资料在每周一至周五13:30-14:30递交签证处。签证官将在你等候的同时浏览你的申请。如果签证官同意发放签证那么你可以在次日(需为工作日)15:00后前来领取。签证官还将决定你是否需要一个正式的面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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