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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需要事先协商 劳动者过节有权拒绝加班
来源:新华网     2006-1-16 11:42:00
 
 

  据新华社西安今日专电(周艳涛)对于不少上班族来说,“十一”黄金周可能会是一个繁忙的“加班周”。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示劳动者,过节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如果加班却拿不到工资还可投诉。

  过节费是一项福利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指出,过节费作为一种福利,用人单位支付过节费并不需要劳动者额外工作,加班工资则是对劳动者休假损失的补偿,是工作者正常享有的权利,以过节费抵加班工资的做法是违反劳动保障条例的。

  加班需要事先协商

  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事先与员工及工会协商。如双方未协商,或安排的加班违反了劳动法规,员工有权拒绝加班。

  外来务工者同等待遇

  单位可以自定节日加班工资,但必须比《劳动法》规定的要高。据悉,节日期间坚守在工作第一线的外来务工者,应该与本地职工同样享受节假日加薪待遇。但家政服务和保姆人员尚不属于《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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