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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费用按月计收 一年内不调整收费标准
来源:烟台日报      2008-6-17 10:02:00
 

     昨天上午,市民吕女士给党报热线打来电话反映,现在家长越来越重视幼儿教育,但目前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大大小小的幼儿园很多,但是收费却不一样,咨询一下幼儿园收费的依据是什么?项目有哪些?这些费用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记者从市教育局悉,企业、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根据办园成本和有关规定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报同级物价、教育部门备案。但是一经备案一年内不再调整收费标准。国办、集体办幼儿园收费项目,仍按照烟台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分类确定收费标准。

 
  各项费用按月计收,入园、所不足一月的,按一个月收费;因故当月未到园,满一个月,但又不退园的,只收取管理费和代办费。收费项目包括:保育费、杂费、管理费、代办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务费、业务费、设备及教学玩具的购置、修缮费,职工教育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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