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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未经学校亲自考察,不放 心的用人单位不送;
 ②不正规,管理不严格,法 规意识不强的单位不送;
 ③员工待遇差,不稳定,没 有发展潜力的单位不送;
 ④不尊重人才,不关心员工 切身利益的单位不送。

  主要招收应届初中、高中、中专毕业生,及少数往届毕 业生。要求考生思想品德好 ,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 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 ;初中生,身高不低于   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高、初中视力:左右裸眼 视力不低于0.8,无色盲、色 弱者。

   
  为了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保证教学顺利进行,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备课制度
  (—)备大纲。教师必须掌握教学大纲规定的目标和提示的原则、方法,达到大纲所要求的水准,把教学大纲的精神贯彻到每一次课中去。
  (二)备教材。教师必须熟练掌握教材全部内容和组织结构,掌握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性(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三点(重点、难点、疑点)。明确各章节的内在联系;备课中,既不离开教材,又不照本宣科,根据实际对教材作方法上的加工,使之易为学生接受。
  (三)备教具。上课需要教具的,必须提前作好准备。需要在微机室、语音室、模拟实验室、电教室上课的,要提前一周通知该室作准备。
  (四)备学生。通过课前了解,课中接触,课后谈话,批改作业,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知识基础、理解能力、学习方法等,准确预见教学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引导学生学习的步骤和方法,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特点,分层次提出要求,努力使教学切合学生实际。
  (五)备教法。必须根据教学目的要求、教材内容和学生的年龄特征确定教法。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要采用启发式,废除注入式,要有利于学生掌握知识,发展智力,培养能力。
  (六)备课要以教师个人备课为主。集体备课主要是:统一备章节或单元的教学目的要求,研究教材内容的处理,研究重点、难点,设计教学程序。
  (七)任课教师必须提前两周备好课,不得无教案或使用旧教案、别人的教案上课,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教务处、教研室每学期对教师的教案要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每次检查要加盖公章,签上检查日期。
  (九)任课教师的教案,由教师本人装订成册,妥为保存,保存期一般要求不少于5年。

二、上课制度
(一)课堂教学基本环节
  1.组织教学:集中学生的注意力,保证教学顺利进行。
  2.导入新课:注意新旧知识的联系,把学生的注意力引入新课。
  3.讲授新课: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接受能力和教材特点,遵循教学规律,突出重点,解决难点。

  4.归纳小结(或巩固新课):注意知识的归纳或概括。
  5.布置作业:要从实际效果出发,少而精,课堂练习要当堂完成,课外作业布置要适量。
(二)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1.有明确的教学目的,突出重点、解决难点。
  2.内容正确。教师应绝对避免知识性错误,“三基”要落到实处。
  3.坚持启发式教学。要开展教学双边活动,不得满堂灌,同时也不允许放任自由。
  4.要讲练结合,善于引导学生思考问题。
  5.要讲究板书艺术,做到简明扼要,有条理,书写工整,清晰。
  6.重视直观教学,恰当运用电影、录相、演示、电教等辅助教学形式。
  7.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开课堂,不抽烟,不拖堂、不准擅自将上课改作自习或挪作他用。
  8.注意教学语言的准确性、生动性,提倡用普通话教学。
  9.注意仪表。本校在职教师上课着警服,外聘教师不得穿背心、裤衩、拖鞋进课堂,体育教师应穿运动服上课。
  10.不准非授课人员进入课堂干扰教学,听课教师不得在教室来回走动,影响教学。
  11.不允许体罚辱骂学生或将学生赶出课堂。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制度
  (一)教师必须根据大纲要求,认真设计练习,精选作业题。力争举一反三的效果。
  (二)每天作业总量一般不超过两小时,专业课每章有作业,公共课次次有作业,作文每学期4--5次。
  (三)批改作业要认真及时,一般作业应在下次上课前改好发出,批改作业一律用红笔,批改符号要规范清楚,批语要客观、公正,并作好批改记录。
  (四)作业批改原则上全收全改,评定学生成绩客观公正,评语要明确具体,激励学生上进,对学生作业中出现的错误,共性的在全班讲评,个别的要重点辅导,不合格的作业要退回重作。

四、辅导制度
  (一)辅导是因材施教的重要坏节,是课堂教学的补充,教师要着眼于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认真负责地做好课内外辅导工作。
  (二)辅导的内容包括答疑、补课、指导学习方法,端正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等。
  (三)自习课排入课表,任课教师应按教务处规定的时间下班辅导,指导学生自学或完成作业,自习课不能放任自由,不得挪作他用。
  (四)辅导的形式有全班辅导,小组辅导和个别辅导,要根据情况灵活运用。
  (五)考试辅导不得划范围、指重点、暗示考题,要求学生按教学大纲全面复习。

五、考试、考查制度
  (一)考试与考查课的确定,以教学计划的规定为依据,考试课要安排一定的课内复习时间,考查课考试随堂进行。
  (二)考试课与考查课都要在平时进行考查,根据不同的方式方法,如课堂提问,卡片提问,实习报告,作业练习,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阶段单元测验等。
  (三)考试方法,应根据课程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口试、笔试、理论、实践、开卷、闭卷等形式。要注意兼顾知识和能力两方面的检查与了解。
  (四)考试次数。要适当控制平时测验的次数。毕业.统考、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五)考试时间。笔试(期末、毕业、统考)为两节课,课堂提问不超过20分钟,阶段、单元测验不超过一节课。
  (六)考试命题。考查课的试题由任课教师拟定。期末考试考查课同时命A、B两份试题。一份用作正考,一份用作补考。考题应包括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命题由各教研室安排,并提前二周交教务处,经教务处审定后方能制卷。
  (七)考试考查的内容要根据教学在纲和教材确定,难易及题量要适当,题型和方法要多样化。试题按深广度一般分为三种:基础题、综合题、提高题。它们的比例原则上是5:3:2。

六、评分制度
  (一)评分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依据评分标准,真实反映学生的成绩。
  (二)阅卷。期末(含毕业、统考)试卷阅卷评分,原则上由各教研室安排教师负责,由专人统一登分,并复写三份,任课教师、教研室、教务处各一份。
  (三)考试和考查课,成绩记载均使用百分制。
  (四)考查课的总评成绩。平时和期末的比例为3:7。考试的总评成绩按:平时和期末为2:8的比例计算。各门课的总评成绩,至考试结束后三天内交教务处。
  (五)期末考后要及时作好期末试卷分析及期末学期总评成绩统计,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分析表填好后,经教研室审阅后报教务处。

七、监考规则
  (一)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和考场情况记载表。
  (二)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清点考试人数,记录缺考学生。宣读考试规则,分发试卷。
  (三)试题遇有字迹不清可作回答,但不得作题意解释。
  (四)对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应按《考试规则》作出处理,考试结束后即报告教务处,由于监考人员不负责任致使学生舞弊情况严重的,取消监考人员监考课时津贴。
  (五)监考时不准看书报,不准吸烟,不准作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不得擅自离开教室。
  (六)考试结束铃响,准时收卷,并维护好终场秩序。

八、听课制度
  (一)学校领导每月听课1-2节,教师每月至少两节。
  (二)听课前一定要认真钻研教材,听课过程中要做好记录,听课后要作出课堂教学评估。
  (三)听课前,教务处要通知班主任安排好座位,听课人员不得迟到、早退。
  (四)听课后应及时与讲课教师交换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九、缺课、补课、调课、停课制度
  (一)课表一经排定,不得擅自变动。确需变动,应由教研室提出具体意见,经教务处审查同意后调整。
  (二)为了稳定教学秩序,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调课。调课率严格控制在5%以内。
  (三)教师因公或因病、产、婚、丧假等,不能正常上课作为教师缺课,能调课的,可申请调课。调课由有关教研室协商后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行,并下《调课通知单》。
  (四)教师补课原则上在销假后两周内补齐。补课时间由教务处安排。
  (五)教师占用自习时间或调动上课时间,必须事先经教务处批准,严禁私自调课,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为保证学期授课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一般不安排停课,因特殊原因需要停课的,停课4节以内的经教学副校长批准,超过4节的经校长批准。停课一个区队的经教学副校长批准,超过一个区队的经校长批准。
  (七)任何人不得占用学生的上课时间,未经批准停课,或将上课时间挪作它用,对责任人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十、缓考、补考制度
  (一)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可以缓考,缓考成绩不及格,可准其补考一次。
  (二)学期内考试考查总评成绩有两门(含两门)以下不及格的允许补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补考。
1.无故不参加考试考查者;
2.有舞弊行为的学生,该门课程的成绩按0分记,并取消了学期补考资格者;
3.考试、考查课程有三门以上(包括三门)不及格者;
4.该门课程补考仍不及格者;
5.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者;
6.模拟课程不及格者;
7.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8.作业缺交累计达到学期作业次数三分之一者;

  (四)因故不能参加省市抽考、统考的学生,该门课程按0分计,可参加一次补考。
  (五)毕业学期的考试考查课程有一门不及格者,及其它学期一门课程补考仍不及格者,不予毕业,待工作一年后,按规定时间返校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只发结业证书。
  (六)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一般在下一学期前二周内进行。凡补考学生须在补考前到教务处办理补考手续,并缴纳补考费,补考费每人每科十五元,工作一年后返校补考费每人每科三十元。
  (七)补考成绩的填写,应注明“补及”.“补不及”字样。

十一、教学检查及考评制度
  (一)教学检查与考评坚持以下原则:单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目的性与全面性相结合。
  (二)教学检查与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计划、教学效果、教书育人等方面。
  (三)教学检查与考评的主要类型:
1.平时检查考评。指对教学工作的日常检查。通过观察、座谈、测验、同行与学生评教进行检查,还可通过教学日志的每周汇总分析进行检查。
2.期中检查。结合期中考试,检查教师的备课、讲课、辅导及作业批改情况,检查教学工作和教学进度,并通过分析期中考试成绩检查学生的学习效果。
3.期末检查。主要是检查期末复习考试情况,研究审查各科试题,根据考试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看完成教学工作目标情况(普通中专班及格率达90%,优良率达25%,升级率达97%以上,毕业生合格率98%以上),分析全学期教学工作的主要成绩和问题,审查确定升级留级名单,检查教研室和教师的教学总结。
4.校长检查。是对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各教研室等指示性检查和对学校教学状况、教师、学生、教辅工作状况的检查。
5.教务处检查。主要包括教学工作计划及具体计划及具体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教学具体环节内容的检查,除平时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外,每学期要组织一次学生评教座谈会,并分析,归纳写出书面报告,报教学副校长。
6.教研室检查。包括教案检查、课堂教学检查、批改作业检查,课外辅导检查等。每学期教案、作业最少检查一次。
7.学校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研究,检查考评,分析情况,总结经验指导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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