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
关于民办幼儿园及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合法办学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了加强我区范围内的民办幼儿园及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的管理,营造宽松、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经区教育局认真清理整顿、审查,现将辖区内具有合法办学资格的民办幼儿园及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予以公示。凡未公示的均属非法办学机构。请社会各界相互监督、举报,严厉打击非法办学等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