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目标任务98000人,完成118846人,超额20846人,完成率121.3%。二是资助中等职业学校1-2年级学生目标任务56000人,完成74716人,超额18716人,完成率133.4%;资助县镇、农村公办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目标任务54900人,完成60653人,超额5753人,完成率110.5%。三是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新生目标任务38000人,完成54845人,超额16845人,完成率144.3%。四是认真做好惠民中心教育窗口工作。教育窗口全年累计为5500余名群众提供教育政策咨询服务,直接受理困难群众助学申请750件,减免、资助学生就学相关费用200余万元,帮助260名贫困大学生、490名贫困中小学生继续完成学业。五是受理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1486件,协助银行审核后办理1430件,实际发放贷款1354人,发放贷款756.41万元。六是市属普通高中校内减免学生学杂费320万元。
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达到2830人,满足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全市有73029名“留守儿童”享受到寄宿教育,占“留守儿童”总数的55.64%。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市在城镇就读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学生人数达198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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