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发明专利的学生中考不再“加分”优录。昨日,武汉市教育局发出通知:从2009年起,该市不再实行“初中阶段获国家发明专利的学生中考时,升学成绩总位置值减0.8”的优录。但是,在综合素质评价时,“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仍可评为“A”等。 为鼓励发明创新,2003年武汉市出台政策,对获得国家专利的学生给予中考加20分的优录。2006年起,这一优录政策降为“加10分”。实行“新中考”后,优录改为“总位置值减0.8”。 “奖优,还需兼顾公平。”武汉市教育界人士介绍,近年来,武汉市逐年调整中招优录项目、分值,优录项目在减少,优录分值在下降,旨在实现教育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