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即将结束,21日,太原市教育局就今年太原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政策作了详细解读。
高中招生
录取线30分内公开录取
太原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定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扩大或改变。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单独、提前、超计划招生。
继续进行优质高中对口扶持部分初中工作。从优质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400个名额分配到部分初中学校,在各学校划定的统一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按分配名额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县(市、区)高中学校和特色学校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免试招收保送生。在部分学校举办“宏志班”、“双特班”、“爱物班”和“关爱班”,专门招收品学兼优的城乡贫困家庭子女。
阅卷登分
考生成绩三日内可复查
阅卷、试卷复查和登分工作全市统一进行。登分工作结束后,成绩数据库信息要制成不可擦写光盘,分别由市教育局监察室、基础教育处和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份存档。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三日内可向县(市、区)招办提出复查申请,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复查。复查范围仅限于错登分、漏登分和合分错误。
填报志愿
志愿不一致以电子档为准
今年中考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3日—6月27日。考生在《太原市200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生志愿登记表》和《太原市200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机读志愿卡》上所填写(涂)志愿必须一致。志愿一经填报,不准更改,如出现差异以考生电子档案为准。太原市考生报考“宏志班”、“双特班”、“爱物班”和“关爱班”,必须是城镇低保户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报考扶持志愿的考生要按照本校扶持计划填报。
四市县考生可报其他高中
户籍是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和娄烦县的考生除可报考本县高中学校外,还可报考太原成成中学、太原五中、省实验中学、山大附中、太原四十八中。成成中学、进山中学、省实验中学、十二中、十五中、十八中、外国语学校、二十中、育英中学、四十八中和市实验中学、市第二实验中学、市第三实验中学、市第四实验中学(原太钢一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第一志愿应填报本校。
外来人员子女可报部分高中
需要在太原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就读的符合“四证”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报考太原二中、十一中、十三中、十六中、十九中、二十中、二十一中、二十二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二十九中、三十中、综合高中、外语科技中学、四十九中、五十二中、五十三中、五十四中、五十五中、五十六中、五十七中、五十八中、五十九中、六十中、六十一中、六十二中、六十三中、六十四中、太大附中、太原财贸学校和县(市、区)高中、厂矿高中和民办高中。在录取分数、收费等方面与太原市户籍考生同等对待。报考师范、幼师和特师、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不受限制。
录取原则
往届与应届录取标准相同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依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进行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评价,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招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对口扶持招生计划完不成的,转为全市统招计划。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按学校、按类别、按专项使用,不得混用。同时享受两项以上(含两项)照顾分数的按最高一项照顾分计算,不累计。文化课成绩加照顾分作为考生投档分数。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与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同一录取标准。
录取办法
成绩相同要看综合素质
普通高中实行分段录取(每5分为一个分数段),在本分数段内按照志愿顺序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若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也相同,优先录取语数外三科总分较高的学生。普通高中录取顺序是:太原外国语学校、太原十八中两所外国语学校的法、德、俄、日等小语种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扶持、择校)录取。
体育成绩特别好可降分
报考体育类田径项目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志愿,按考生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报考体育类其他项目的考生,由各学校依据考生专项成绩按1∶1比例上报太原市教育局批准后予以录取。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体育类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文化课成绩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如报考志愿、专业成绩相同,根据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经批准纳入招生计划的保送生录取工作须办理相关手续。
职业高中补录开学前完成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招生办法,确保完成招生计划,招生结束后须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普通师范、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学校面试、体检和录取执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委〔2007〕3号)的规定。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可重新征报志愿进行补录。补录工作在开学以前完成。(来源:山西青年报;田凤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