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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应从“地下”走到“地上”
来源:深圳晚报     2009-3-2 10:30:00
 
 “我家楼上一位钢琴老师在家里办了家教班,每天晚上教不同的孩子弹琴吵得人无法休息。”近日本报“两会连线”接到多宗关于非法家教的投诉。而目前深圳家教市场的无序混乱状态也引起了人大代表的担忧。杨剑昌就这一问题提出尽快取缔非法家教的建议。

  杨剑昌指出,目前我市的家教市场处于无序的状态。从安全方面讲,很多家教授课场所都设置在临时出租屋里面,消防、卫生、人身等安全状况令人担忧。从教育质量方面讲,在职教师、退休教师,还有社会上人员的无序竞争,无法保证教育质量,他们往往只从事短期家教,并且没有长期、完备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并缺乏基本的统筹安排;同时教学的内容也五花八门,有的讲课文,有的布置习题,有的干脆看着学生做作业,为其提供“咨询”。另外,家教的收费混乱,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家教中心到底归教育部门、劳动部门还是工商部门管,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正是因为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体制,导致了家教市场的无序发展。

  日前,记者就家教问题走访部分家长。多位家长都感觉到目前深圳的家教市场鱼龙混杂。“给孩子请家教补习大多是家长之间口耳相传,补课费从几十元/小时到上百元不等,一些所谓的名师要价更高。而有些家教班为了拓展生源还与学校挂钩,按照比例支付介绍费,这些成本最终都转嫁到了家长身上。”家长黄女士说,“至于补习的效果,家长也很难有一个客观的评估。只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针对目前深圳家教市场无序状态,杨剑昌建议由政府牵头,教育、劳动和工商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规范我市家教市场,让家教市场不再成为管理上的盲区。家教人员应先登记,后从业,从“地下”走到“地上”;对从事有偿家教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考核评估和绩效验收,以保障教育的质量;物价部门对家教收费给予必要的指导和规范;税务部门依法征税;明确家教市场的监管机构,保障家教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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