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近日出台新的《北京市特级教师管理办法》,要求对特级教师一年进行一次审核,违规进行有偿家教等六种情况将被撤销特级教师称号,取消相关待遇,并收回特级教师证书。“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特级教师作为师德楷模,有责任对学生和其他教师进行帮扶,所以不应该进行有偿家教。特级教师如果用课余时间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教育活动,一定会牵扯精力,影响正常教学,所以新规定不允许特级教师进行有偿家教。
特级教师不能做有偿家教,那么,什么样的老师可以做呢?按照北京市教委出台的这个规定,似乎所有非特级教师都被允许从事有偿家教了,好像有点荒唐。这样的一个答案,显然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有偿家教的泛滥之势——毕竟,在任何一个城市,特级教师永远都只是教师中极小的一部分。
我并不清楚为什么北京市教委把禁止从事有偿家教的范围仅仅局限于“特级教师”这个群体。没关系,从北京市教委的表态,我们也可以大致揣测一下此举的理由。一:北京市教委认为对特级教师进行一年一度的审核比较便利,毕竟人数少。二:北京市教委觉得取消特级教师的称号和待遇有相当大的威慑力。三:他们认为特级教师的道德自觉性显然应该高于普通教师,更应该自觉地做拒绝有偿家教的楷模。
如果是前面两个理由,那我不得不说北京市教委是偷懒了——如果能准确掌握特级教师们有没有做有偿家教的信息,为什么不能多花点力气审核全部教师呢?对于有偿家教的监督,难就难在无法准确掌握相关信息,如果北京市教委找到了解决的办法,何不推而广之呢?此外,如果说称号和待遇对特级教师们有足够的制约作用,那么,北京市教委同样可以用类似的办法来制约普通教师。只是将特级教师纳入禁止有偿家教的行列,对北京市教委来说,实在是有点“花小成本找大面子”的意思。
如果是第三个理由,那么我只能说,北京市教委仍然太相信道德自觉的力量了。你知道,在利益面前,你永远不能寄希望于道德的力量能解决一切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度监督,永远比道德自觉要可靠得多。如果特级教师们有北京市教委所期望的道德自觉,那也就根本没必要再专门出台一个管理办法来禁止有偿家教了。
北京市教委禁止特级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初衷是好的,但已经一目了然的这些漏洞,必然将令这个看似雷厉风行的管理办法,再次成为糊在墙上的禁令。有偿家教的滋生土壤,是应试教育的愈演愈烈,或许北京市教委无力从根本上颠覆应试教育的格局,但至少,在可能的范围内推行与有偿家教格格不入的素质教育,是比禁止特级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更有意义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