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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歌手电视大赛北京赛区初赛26日燃爆欢乐谷
来源: 腾讯娱乐     2007-5-7 15:04:00
 
        第二届校园歌手电视大赛北京赛区初赛将于2007年5月26日~2007年5月27日在欢乐谷进行。
        地点查询: 010-68945611
        赛事咨询:010-84921805
        赛事时间: 早8:30开始 选手须在上午8:00之前到达比赛场地获取入场序码牌. 选手在初赛中清唱一首歌曲,需提供伴奏带。 选手需携带5张一寸照片;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各1份;以及50元初赛评审费,到场参加初赛。 (注:已经在组委会现场报名的选手将沿用已得的编号。 现场报名的选手建议按照程序取得自己的编号,没有编号的选手将在初赛现场分配到预留号码。)

参赛条件和要求

1、报名

●报名资格:

1)经批准办学的各类中等学校(含普通中学和高中、中专、技校、成人中专、艺校、社会办学学校)18岁以上学生。已毕业的学生参赛须出示原就读学校毕业证书,且在毕业三年之内。

2)各级各类高等专科学校(大专、高职、职大、夜大、电大、高教自考、社会力量办学)18岁以上学生已毕业的学生参赛须出示原就读学校毕业证书,且在毕业三年之内;各级各类大专院校(预科、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层次)18岁以上学生。已毕业的学生参赛须出示原就读学校毕业证书,且在毕业三年之内。

3)参赛选手性别不限。

4)选手报名参赛前及整个大赛期间,未与任何唱片公司、经纪公司、制作公司签订任何合约;不存在与任何唱片公司、经纪公司、制作公司未了结的纠纷事宜。

●报名资料:

1)选手登记表(附件2)

2)两寸免冠照片5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参赛歌曲简谱、歌词5份

●报名方式:

1)大赛组委会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北京朝阳区奥运村傲城融富中心B2604(北苑北站下车) 咨询电话:84921805

●组队方式

1)本届赛事不分唱法,不分专业和业余,以风格和艺术感染力为评分基础,各种唱法综合组队。

2)比赛分教师组和学生组,按组分别进行。

●组队要求

一个人演唱无论用伴奏带、乐队伴奏或自弹自唱,均属于个唱;两人以上演唱为演唱组合,其评分与个唱相同。

一、本届大赛分为:

1、选拔赛

2、片区赛

3、半决赛

4、总决赛

5、颁奖盛典

二、演唱曲目:

1)每位选手在选拔赛时演唱两首曲目,一首为自选歌曲(以原创歌曲为主),一首为指定歌曲(选自报名时所购CD盘);各选手在片区赛所演唱曲目,由片区承办单位视情况而定(可参照半决赛、总决赛选曲方式);在半决赛(南北擂台赛)时演唱一首曲目(指定、自选曲目均可);在总决赛(18进1)时演唱曲目由一首至数首,随赛事进程而定。

2)曲目长度规定在4分钟以内,超时扣0.1分。

3)鼓励演唱反映校园生活的原创校园歌曲,原创歌曲加1分凡创作于2000年以后的未进入商业运作和出版发行的声乐作品)。

4)所选曲目要求利于普及传唱,能够充分反映大、中学生的生活、学习、情感、理想、风采。

三、素质考核:

决赛时采用现场抽签方式,根据所抽取的题目即兴表演。考核范围包括音乐题、校园热门话题问答(含道德、情操、人生理想、校园生活等内容)、才艺展示(选手可用自己擅长的形式做主题表演)等。主要考察选手的应对能力和临场发挥。

四、 演唱伴奏带:

1、独唱歌手在参赛时,均采用伴奏带。伴奏带由参赛歌手提供,DAT数码带、优质录音带、CD盘、MD等均可,伴奏带可带有人声伴唱。

2、允许人声现场伴唱和特色乐器现场伴奏,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的邀请由参赛队或参赛歌手自行解决,其伴奏带须提前交送赛事节目组。

3、组合乐队歌手采取现场演奏、演唱的方式。

评分办法和计分标准

一、评分办法:

● 选拔赛时以综合评委按序号现场亮分,每位选手演唱得分为去掉最低分、最高分后的平均值的方式进行选拔。

● 南北擂台赛、半决赛、总决赛时,比赛采用按专家评委序号现场亮分(每位选手演唱得分为去掉最低分、最高分的平均值)、学生评委及现场观众组成的评审团亮分、综合素质评委打分以及场外短信投票,各项得分相加汇总后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

二、计分标准:

•综合素质1分

•原创歌曲1分

•形象包装及台风表演1分

•曲目质量(难度指数)2分

•演唱95分

•选拔赛时,综合评委所占分值为:100分

•片区赛时,专家评委所占分值为:50分;学生评委及现场观众组成的评审团所占分值为:10分;场外短信投票所占分值为:40分

•半决赛时,专家评委所占分值为:40分;学生评委及现场观众组成的评审团所占分值为:10分;场外短信投票所占分值为:50分

•总决赛(18进1)

1、18进12时,专家评委及素质考核评委所占分值为:30分;学生评委及现场观众组成的评审团所占分值为:10分;场外短信投票所占分值为:60分

2、12进8时,专家评委及素质考核评委所占分值为:30分、学生评委及现场观众组成的评审团所占分值为:10分;短信投票所占分值为:60分

3、8进4时,专家评委及素质考核评委所占分值为:30分;学生评委及现场观众组成的评审团所占分值为10分;场外短信投票所占分值为:60分

4、4进2时,专家评委及素质考核评委所占分值为:30分;学生评委及现场观众组成的评审团所占分值为:10分;场外短信投票所占分值为:60分

5、2进1时,专家评委及素质考核评委所占分值为:30分;学生评委及现场观众组成的评审团所占分值为:10分;场外短信投票所占分值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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