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就是要改变过去‘高分低能’的现状,从品德发展、身心健康、个性特长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5月7日,叙永县实验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实验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细则》,学校负责人就细则的实施提出具体要求,评价细则的出台标志着该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据该校校长马宗文介绍,叙永县实验小学是全市首批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学校,也是全县唯一一所小学项目基地校。自2014年4月该项工作启动以来,学校成立了项目实施组织机构,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校本化实施方案。目前,学校在深入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品德发展、身心健康、学业发展、个性特长、影响因素等五个方面,分高、中、低段科学制定了详细的评价细则,即将在全校正式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细则将通过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伴互评、教师评价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同时,学校还印发了《实验小学关于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告家长书》,动员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共同为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献计献策。
据了解,国家教育部于2013年12月5日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包括上海市、成都市、泸州市等在内的30个地区为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实验区将按照“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的改革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评价标准和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开发评价工具,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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