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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生升学参考依据又增新项
来源:贵阳日报      2008-9-26 16:59:00
 
    根据教育部日前下发的一份文件,中小学校要积极探索艺术课程评价改革,学生的“艺术能力”将被记入成长档案,并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内容以及毕业、升学的参考依据。
    教育部25日在官方网站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指出,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艺术类课程占总课时的9%-11%(总课时数为857-1047课时)。条件较好的学校按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艺术类课程占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类课程,其他学校开设艺术类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9%。  
    近年来,学生通过艺术考级获取入学机会的情况仍普遍存在。教育部已数次声明:“各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等级不得作为学生升学、奖励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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