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民政局获悉,即日起,该市三类困难群体将享受教育救助。其中,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新疆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考入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一次性可以获救助4000元。
《乌鲁木齐市城乡困难家庭教育救助实施方案》日前开始实施,乌鲁木齐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在校子女,儿童福利收养机构及农村“五保户”中的城乡在校孤儿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可享受救助。
救助标准为:在该市教育部门指定学校就读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后,对在校小学生每人每学年救助200元,在校初中学生每人每学年救助300元。
经招生部门批准录取的高中学校学生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享受减免学费政策后,对在校高中学生每人每学年救助1000元,在校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每人每学年救助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