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针对未成年人学业负担重的问题,作出了“不得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的专门规定。有专家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助于切实减轻未成年学生的课业负担。
1月18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记者了解到,《条例》共分8章63条,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国家机关保护、社会保护以及特殊保护5个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家庭、学校、国家机关以及社会各方面的职责,并重视和逐步解决现实中的突出问题。
江苏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肖明分析,导致学生负担过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平。因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适龄未成年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逐步统一配置教育资源。第三十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督促学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主要指标。
今年1月17日,南京各大媒体报道,南京一中、金陵中学、中华中学、南京外国语学校、南师大附中五大名校校长公开承诺,今后“小升初”不看竞赛证书,为“小升初”减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