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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汉台区八个严禁规范学校教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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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08-2-20 11: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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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即将开始,汉台区早准备、早安排,制定出台“八条禁令”,严禁学校、教师做违背教育规律、损害学生及社会利益的事,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八条禁令”是: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乱收费;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和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形式的兴趣班、补习班;严禁乱订教辅资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或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歧视差生;严禁暗示、诱导、强制学生参加各种经营性的商业活动;严禁教师参与“黄、赌、毒”、邪教组织和迷信腐朽活动,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等其他有损公民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行政处分、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和晋升职称、调离工作单位等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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