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人员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相应学历的工资待遇和津补贴,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福利待遇。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
应聘者应于5月29日前到学校党政办公室报名,地址:仓山区尤溪洲191号,联系电话:8344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