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播发文章说,对在校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山东、浙江两省近日分别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作出了规定,前者严格禁止,后者却留下了口子。两省的做法孰是孰非,引起较大争议,但在一点上,舆论的观点趋同,就是对有偿家教应当坚决遏制。 有偿家教成为教育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其核心不在于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挣了多少工资外收入,而是它对教学质量、教师形象等造成的损害。有的老师在家里挂上黑板上课很起劲,课堂上却没有热情;有的老师课堂上讲一半,辅导班上再讲另一半,迫使学生接受有偿家教。舍本逐末,不惜降低教学质量而追逐课外经济收入的做法,无疑是对人民利益的损害,给教师形象抹黑。 |